作家H:什麼情況下,妳應該主動提出分手?

作家H的兩性見解

每個禮拜回覆數十個感情問題的同時,無形之中,我也漸漸地整理出,大部份女孩兒們會問的問題。最常看到的是,「我們分手了,但是我真的很喜歡他,請問要怎麼把他追回來?」再來就是「他劈腿了,我該不該離開他?」或者是,「這段婚姻已經走到一個盡頭,我是不是應該要離婚?」那麼究竟,在什麼情況下,我會鼓勵妳分手,而不是繼續維持下去呢?(當然,如果妳已經不愛對方了,這情況不在我討論範圍內,那是不用爭議就可以分手地)

第一種,在結婚之前,性行為的頻率已經降低。

當然,在列出這一點的時候,前提必須是你們是認同婚前性行為的,否則的話,這個狀況就不適用在妳的身上。

會把這一點提出來的最主要原因是,很多情侶愛情長跑了多年,其實在後半段的日子裡面,可能根本都沒有親密關係了,甚至是頻率低得可憐,但卻因為生活的習慣使然,兩個人看起來理所當然的,就是要朝結婚這個終點線奔去。殊不知,因為習慣了對方而進入婚姻的男人,在面對外來誘惑時,抵抗力是很低的。當然這並不是絕對的走向,只不過,在我經歷的案例當中顯示,這種情況,最好是由妳提出分手比較好。因為習慣改變了,可以再培養。但如果妳真的是他愛的人,他是會不惜一切阻止這個分手發生的。

也就是說,這個分手的提出,是為了結婚前的再確認!

第二種,對方劈腿次數達到兩次以上。

我通常是不會美化男人的,但是這並不能讓我偏激地說,只要男人劈腿過一次,他這輩子就一定會偷吃。因為很多男人在談戀愛的同時,也在學習讓自己成熟,我真的是見過男人在年輕不懂事的時候,不小心劈腿嘗鮮,但是被女友發現之後,那種愧疚感導致他從此懂得和別的女人保持界線。也因此,對於男人,我會請妳給他一次機會,但這並不代表妳就一定要聽我的話,既使被劈腿過一次,自己心傷到想撞牆,也強迫自己堅決給他第二次機會!不需要。如果承受不住,那麼就算只有劈腿一次,妳也可以果斷提出分手。只不過,很多女生就是會卡在這一關罷了!因為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所以會有點無法預知,就這樣分開,會不會太不信任對方,因為對方肯定會說沒有下一次。

所以我才會說,既然第一次還不夠了解對方的個性,那麼就僅此一次。畢竟會再度劈腿的男人,我們大致上,就可以將他歸類於渣男,分手,自然毫無爭議!

第三種,妳自己想劈腿的時候!

在談愛情問題的時候,我通常不喜歡用道德這一點來判斷對錯,因此這一種情況要妳提分手,其實也不是因為什麼道德感,而是為了妳的安全著想。因為寫信問我問題的讀者,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是女性,因此我常會看到一種狀況,就是對方會給我三個人的生日,一個是自己的生日,一個是現在男朋友的,另外一個是最近出現的曖昧對象(或者已經劈腿的對象),然後要我看看,到底跟哪一個會比較適合?認真的說,這種問題在我看來,根本廢文。因為重點完全不是妳和誰在一起適合,而是妳想和誰在一起罷了。而,妳想和誰在一起的這件事情,完全不需要問我,妳只要自己決定就行了!站在我的立場,我認為,妳只是想要我給妳一個「犯罪」的施力點,讓妳可以和新的對象交往,並且減少罪惡感。

我再次強調,當妳遇到新對象的時候,先想辦法和原男友和平分手,不要先嘗鮮過後再來左右為難。因為所謂的「恐怖情人」,都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產生的。所以如果妳遇到一個新對象了,那男人足以讓妳推掉原男友的約會,足以讓妳擠出時間來和他見面的話,那麼,就先和原男友提分手吧!

同樣的,這樣的提分手也可以測試妳自己,到底是喜歡原男友,還是新對象,只不過一旦妳發現其實妳愛的還是原男友,而想要挽回時,通常就很困難了!但,我寧願妳這樣乾脆地切開每一段,回避可能會有的感情糾葛,也不希望妳同時和兩個人進行時,再來困擾自己不知道應該選誰!

不要讓潛意識那種可以被不同男人照顧與喜歡的感受左右了自己的行為。分手是件健康的事情。因為那不代表著結束,而是代表另外一段開始。

祝福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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