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聯合報的頭版下方,連續兩天出現了一則像是連載文的半版廣告,內容是一名正宮貼上了小三與自己老公的照片,文字則是描述了自己花了幾十年時間當這個老公的工具人,並痛訴小三破壞了自己家庭,知道自己先生在她身上花了不少錢,但是也告訴這名小三,先生已經沒有繁衍能力,無需糾纏,更把小三的照片與部分電話號碼po出,試圖用這樣的方式,讓小三知難而退。
這連續兩天的頭版廣告推測花費將近一兩百萬元,不知道該說是這個正宮的財力雄厚,還是應該說是她的決心驚人!
這樣的舉動,可以推知正宮的心態。一方面將小三的照片(眼睛上了黑線遮住,但認識的人一定認得出)po出,也附上了部分電話號碼。正宮認為藉由廣告的力量,讓小三身邊的人或是見過她的人可以同時對這位小三施加壓力,用社會輿論來逼迫小三讓步。二來正宮也說明了小三破壞了自己的家庭,三來則是告訴小三先生已經沒有繁衍後代能力,希望小三可以有這認知。用道德,用悲情,也用了小三的未來幸福做訴求,正宮可以說是為了挽留這個男人,或者說是這段婚姻不遺餘力,然而事實上,這樣做是否真的有效呢?
在以上三種預期達到的效果裡面,首先第三項的繁衍後代,小三肯定早就知道,因此根本不需要正宮提醒。二來破壞家庭一事,小三也不可能不知道對方背景,甚至可以合理推測,正宮已經跟小三溝通過,沒有結果才會出此下策,因此這部分的目的依舊是沒有達成。最後一點,想利用道德輿論來逼迫小三讓步,這或許有提供給小三身邊一群三姑六婆下酒時的好素材,然而如果小三根本充耳不聞,花這一筆錢或是登廣告這個舉動,或許會成了多餘。
如果大老婆的廣告裡面說的屬實,先生在小三身上花費過鉅額,先生也沒有繁衍後代能力,我們可以推測這個小三是明知這些不利條件下依舊執迷不悔。原因是什麼呢?一種是真的陷入熱戀,被戀愛沖昏頭,另外一種則是有意圖地利用先生對自己的好感,獲取利益。不管是哪一種原因,大老婆這次出的招數,其實都沒有用,因為對小三來說無關痛癢!當然如果大老婆只是想要出口怨氣,這樣做也沒有人可以批評!然而如果要我給大老婆一個意見,我會勸她放手讓先生盡情地與小三出遊。畢竟看來老公的身家驚人,而大老婆似乎又不願意走法律途徑,要讓身陷粉紅泡泡中的人甦醒,唯一的方法就是讓他自己認清這一切不過是別人為了擷取他身上其他好處所營造的幻覺,妳越是拉他,就越讓外面的小三有悲情牌可以打,妳反而盡量撮合,加速這段感情的週期,可能先生迷途知返的時間才會有可能提早。
當然,這是基於這個家庭財力雄厚才提出的建議,原則上還是應該第一步與先生溝通,第二步與第三者溝通,第三步採取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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