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婚,是一種進階的「覺醒」,還是一種任性的「改變」?

致H

H您好,我目前深陷在痛苦的感情抉擇中,想請您給我一點指引。

我是一個42歲已婚的女人,有三個孩子分別是17、13、8歲。我的先生和我同年齡。5年前為了孩子的教育我們移民到加拿大,大約在一年半前我去上英文課時認識了我的英文老師S先生。而半年前我對他產生了情愫,他大我11歲,是個白人男子,單身從未結過婚。我目前是在他任教的班級上擔任助教的工作,每星期四天一天三個小時,下課後我們會一起吃飯聊天,這是我最開心的時光,到了假日雖然不會見面但是我們會通信。

S知道我喜歡他,我甚至跟他告白我愛他。我相信他對我也有某種程度上的喜歡,但他告訴我,他沒有辦法愛我,因為我仍然存在一段婚姻關係中,而三個孩子還年幼需要我的照顧。更何況愛需要時間培養,而我們擁有的是一個不對等的條件! 我的先生已經知道這件事,他很痛苦,卻也無可奈何。我們也談到關於離婚的事。當初我會和他結婚只是因為可以趕快脫離我的原生家庭並且擁有自己的孩子,我相信並沒有太深厚的感情基礎。

經過這一段日子的思考,我大概對我自己內心深處的想法有一點概念,我已經42歲了,我的意思是我還要再作為人妻人母的時間到什麼時候?60歲?70歲?不,我認為我還是一個女人,我的內心裡還存在一個女孩,而現階段的年紀可能是我此生能再享受保有女人或女孩的權利的最後時光!我想重新再為自己活一次!我想請問H,我現在該怎麼辦?我知道我戀愛了,我每天的腦子想的都是S先生,我會為了他哭為了他笑,時而覺得沮喪時而覺得甜蜜。但這是戀愛嗎?還是只有我自己一頭熱?另一方面對我的家庭又有數不盡的罪惡感!如果我真的離婚了,那麼我和S先生就可以更正大光明的交往,但是對孩子和先生又情何以堪呢?目前我們仍住在一個屋簷下,但我一直在考慮是否該搬出去住?當然照顧孩子的責任我還是會盡到,只是這樣真的是最好的嗎?我不知道了!不好意思唐突的寫訊息給你,麻煩你了,謝謝!

H這樣說

在具體回答妳的問題之前,我想和妳聊聊「覺醒」以及「改變」這兩個詞的意思。

所謂的「覺醒」,可以說是妳原本沈睡在體內的個性,或者是能力,甚或是妳心中底層的真實感受,忽然在某個時間點,某種觸發之下,讓妳在心態上或是身體上產生了某種成長。對我來說,「覺醒」算是一種提升,它讓妳更真實地認清自己,更真實的呈現自己。因此,「覺醒」之後,基本上不會再回頭沈睡。而「改變」呢?就是一種無方向,無規則,無原則的情況下,妳自己的心情因為一種解放,一種擠壓,一種牽引,接著妳改變了妳的初衷,開始產生不同的決定與做法。也因此,「改變」對我來說,不算一種提升,那只能算是一種碰撞與摸索。

回過頭來說,現在的妳,究竟是「覺醒」,抑或是「改變」呢?我相當認同女人不需要堅持人母或是人妻的身份,因為同時間,妳當然還是一個女人,可以享有談戀愛的權利。然而,一個好的婚姻關係,原本就是讓每個人都扮演多重身份,甚至還可以享受每種角色所帶來的快樂。今天妳想要離婚去和另外一個對象談戀愛,原因不在於妳的角色在這幾年裡面變成人妻人母,原因在於妳的老公,沒有給妳對等的愛情?然而妳擁有最大年紀的小孩卻已經17歲了!也就是說,妳和妳的先生結婚將近二十年,妳一直到現在才發現,妳們之間沒有愛情?這究竟是妳太晚「覺醒」?還是妳最近身邊發生了什麼事情,觸發了妳想要「改變」?(這問題,只有妳自己才能知道)

以妳的信件內容來看,那位S先生,似乎還沒有接受妳的感情,但妳卻已經急著想要談離婚了。我認為這是非常不智的行為。因為在妳還沒有搞清楚自己究竟是真「覺醒」,還是耍「改變」之前,妳的行為其實只會增加你們婚姻裡的磨損!而最好判斷上述問題的方法,就是「時間」。畢竟如果妳真正愛一個人,是不會因為時間流逝而輕易改變的。然而如果妳只是一時興起,只是因為婚姻疲勞,等到時空轉變,妳就會回頭思考,擁有一個穩定的家庭,可能比起無謂的衝動來得重要。當然,如果時間移轉,妳依然情有獨鍾,屆時妳大可以拉開妳和先生小孩的距離,勇敢追求真愛,畢竟反過來看,用時間來考量S先生對妳的感受,也是一種比較安全的做法。

祝福妳。

PS:想要詢問H關於感情方面問題的人兒,可以將自己的故事經過(儘量在500字內)私訊在H臉書粉絲專頁,方便的話留下兩人的西元出生年月日(po出時會刪除),就有機會在專欄中看到解答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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