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先生走過負債還錢的24年,卻在行車記錄器裡面發現小三的蹤跡?!

致H

你好:最近讀了很多你的文章,心裡感概許多,以下是我最近發生的故事,想聽聽你的意見,謝謝你。

我今年51歲,家有2個小孩1男1女,先生今年52歲,從事裝潢業,我也在上班。我先生最近剛交小三,是我兒子從行車記錄器去發現的,他的行為最近很怪,常常半夜不回來,不愛開車的他,最近都是開車往外跑,引起兒子注意,才會從記錄器上去調閱。逼我先生說實情,都有證據了,他也不得不說。他說他們從6月就開始交往到現在,我一直很相信先生不是那種會外遇的人,但他確實做了。我問他為什麼要這樣做,他罵我說是我害的,因為,我房事無法滿足他,他想去賓館,我不要,他想要2人同蓋條棉被,我也不要,說了一堆全都是我的不對。我好心痛,我嫁先生24年了,在剛嫁他時,年輕想闖蕩,跟朋友合夥生意,結果倒了,房子被查封,一夕間,什麼都沒有,只好搬出去,再重新做起。苦日子裡,每天軋票,每天湊錢,為了趕三點半,有時連吃飯的錢都沒,還只能回娘家去吃飯,該借的人,不該借的人,只能借到錢,都只好硬著頭皮,拉下臉來借錢,為了能渡過難關。就這樣邊借邊還的日子,大也都渡過去,現在日子比較安穩些,欠人的錢也還的差不多了,雖然,沒什麼存款,但一家人倒也快樂過日子。 但,他卻在這時,在外認識小三,陪她過日子,整天吃,喝,玩樂,他說,她可以滿足他想要的,無論是上賓館,或房事,或心事,她都可以滿足他。他想跟她共渡下半生。我好氣,嫁給他,從生意失敗,是誰幫他籌錢,在那段苦日子裡,我還是一樣陪他走過來,不離不棄,可是,他現為了小三,竟要放棄我們去選擇她,難道正宮的都該死嗎?我不甘願,現跟他離婚,我還是要他把家用拿回來,女兒還在讀高中,我不想那麼早就放棄他,讓小三去便宜。我現不知要怎麼辦,他一心想去跟小三住,攔也攔不住,費盡唇舌,跟他講道理,他一句也聽不進去。 我很傷心,也很氣,外面男人那麼多,為什麼小三偏要找有老婆的男人,搞的我們一家亂七八糟,真的難怪正宮常會在街頭打小三,換成是我,我也會打。我先生現在想搬出去跟小三住,我跟他談條件,我同意先生搬去跟小三住,人沒長期相處在一起,是不可能知道倆人生活是否契合,在交往時,都是表現最好的一面,所以我才要他去與她同住,三年後再來談離婚。想請問你的看法呢?謝謝你。

H這樣說

看完妳的來信,我腦中第一個浮現的字眼就是「飽暖思淫慾」。這種結交小三的過程,是眾多類型當中相當典型的一種,而我也不得不說,很多男人是可以共患難,卻無法同甘甜的,很顯然,您的先生就是屬於這一種。

看完妳的遭遇,我當然感到同情與難過,但我們到了這個年紀,遇到問題也只能尋求解決。但所謂的解決感情問題,對我來說有兩個層面。第一個是實質上的生活問題,第二個是妳自己的心理狀態。

讓對方去和小三生活一段時間之後再來考慮是否要離婚,這是非常有智慧的做法,的確在交往階段與一起生活是兩種不種的面貌,或許根本也不用花上三年時間,搞不好沒幾個月先生就會乖乖回來了。所謂的實質生活當然是經濟問題。除了要老公依舊拿錢回家之外,我認為妳要考慮安排好離婚後的財產分配與自己的收入,因為不管事情會如何發展,這段過去已經發生,你們就算不離婚,要再恢復往昔也有難度。

然而我重視的是妳的心理狀態。能夠完全體會妳的不甘心,那段陪他吃苦所累積的感情與回憶似乎在一瞬間就被一個外來的女人給破壞殆盡。但經濟問題好解決,心理狀態難調整。我得說,不要去氣小三,當這種事情發生的時候,妳去責難第三者還不如檢討妳的先生。對小三來說,她就只是在談一段戀愛,她單身,的確有談戀愛的權利。最應該被批判的反而是身在婚姻關係中的妳先生,如果妳先把想法調整至此,至少妳會率先少掉一個怨恨的對象,妳的心情會比較寬敞。

接著再來審視這些年來,到底老公說的話有沒有道理?!是妳真的沒配合他,或者是他根本只是借由這些狗屁倒灶來無理取鬧。如果真的覺得自己也有過於堅持的地方,調整自己的做法與態度,讓婚姻關係變好似乎也不是壞事(從你們倆人的生日來看,兩位都是相當自我的人)!但如果妳怎麼想都認為是這個先生的問題,那麼很顯然,妳不需要讓自己委屈在這樣的關係裏面,不用等什麼三年時間到,妳立即離婚也算是給自己放生(給三年時間看得出來妳是不想放手的⋯⋯)!

如果能把實質問題與心理狀態都調整完畢,我相信妳會有更多智慧思考如何解決目前的窘境。

祝福妳。

PS:想要詢問H關於感情方面(工作,人生亦可)問題的人兒,可以將自己的故事經過(儘量在500字內)私訊在H臉書粉絲專頁(搜尋「作家H」),方便的話留下兩人的西元出生年月日(po出時會刪除),就有機會在專欄中看到解答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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