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的一雙拖鞋,讓我萌生放生他的念頭!?

致H

H,您好!謝謝你的文章陪伴過我無數個黑夜白天。6年前我失了婚,3年前我遇見了一位大我8歲,離了婚的男人。我們相處之間一直都很融洽,我也很獨立的不過度依賴。可是在我們融洽的相處裡,漸漸地我卻一直感覺,他的心裡住著別人(前妻),漸漸地讓我覺得自己比較像是他無聊時的伴更或者是性伴侶!?因為我們沒有共同的朋友、沒有同居、沒有共同的目標,只是各過各的各自生活,只有放假或者下班閒餘我們才會膩在一起,他有我住所的鑰匙,他可以自由地來去,我也從不管他的去留,可最近讓我萌生想分手的一根稻草是⋯⋯他臨時帶我去海邊踏浪,可我沒有拖鞋,他卻從他車上拿穿女用的拖鞋給我,我也立即詢問了他,這鞋子是誰的?他說「不要問,是故人的!」這一句「不要問,是故人的」讓我覺得難過且失望。
他離了婚的這些年,和我交往的這3年,他竟然還留著前任的東西,讓我使用。我的天啊!那我可真是個天大的可笑的大傻瓜吧!
我想我是真的應該放生了吧!
即使我們相處再融洽,我也不該要一個這麼不尊重我的人吧!
最後⋯請問H,我該如何告訴他呢?
謝謝。

H這樣說

我想先回答妳最後一句話的疑問。「妳該如何告訴他呢?」其實,只要張開雙唇說國語就可以告訴他了喲!!^^

讀者寫來問題的時候,往往想問的並不是字面上的事情,而是字面背後的狀態。好比這位讀者提到前面一大段,都讓我很無法理解。我自己離過婚,所以我懂離婚男人的心情,我身邊也很多女性朋友,身處在離婚後結交男朋友並且保有穩定交往關係的狀態。首先,我得說最後要讓妳放生的理由,在我看來,真的不是重點。如果說,這雙女用拖鞋,就只是靜靜地躺在那個車廂裡三年了,它無辜的被拿出來並且讓妳使用,要將罪掛在它身上,我真的替它喊冤。如果說這雙女鞋的出現,是因為這三年來,妳的男友還持續和前妻來往,因此女用拖鞋還不斷地有被使用的話,那麼這當然可以當作是一個分手的理由。要不然的話,認真地看這件事情,在男方看來,就只會因為是「我沒有整理車內環境導致分手」這麼無釐頭的導火線。

我並不想說離婚之後,男人難覓,要好好珍惜這種屁話,但反過來要說的是,不管對方是不是離過婚,妳是不是離過婚,這都不應該影響男女雙方交往時該有的正確態度。什麼是交往的正確態度?就是要溝通並且設法持續讓彼此關係更好。

如果妳認為對方只是把妳當作性關係的伴侶,認為對方心裡沒有妳,那就應該找機會,用妳認為妥當的方式,和對方討論這件事情。如果嘗試過幾次,對方也依舊沒有改善,妳更是無法接受的話,那麼不管有沒有「女用拖鞋事件」,妳都應該要提出分手這個建議。但反過來看,假使已經充分溝通,對方也有盡力在做到讓妳感覺變好的方向,那麼就算拿出一件女用外套,妳可能也不會認為,那是對方還留戀前妻的證據吧!女用拖鞋嘛,丟了就好!大不了自己去便利商店買一雙紅白拖呀!

話說回來,以生命靈數來看,妳今年的確很有機會分手,但我建議,如果還有情,想辦法撐過妳明年生日吧!!先搞清楚拖鞋背後的意義比較重要!

祝福妳。

PS:想要詢問H關於感情方面(工作,人生亦可)問題的人兒,可以將自己的故事經過(儘量在500字內)私訊在H臉書粉絲專頁(搜尋「作家H」),方便的話留下兩人的西元出生年月日(po出時會刪除),就有機會在專欄中看到解答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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