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H:我有一個前任的小孩,但我不想跟現任結婚,因為我還有一個國二時期開始就曖昧的對象!!

致H

作家H你好,我有一個前任的小孩,目前我跟我現任男友在一起半年了,但因為在一起越久,他的本性越來越顯露,我開始覺得他這個人對待小孩的方式有時候太暴力,講話談吐也太幼稚,開始有一種想離開他的錯覺,但我已經跟他見過家人很多次,他媽媽也期望我們結婚再生幾胎,小孩也認他為爸爸,我真的不知道我該如何做抉擇,而這只是其中的問題之一。

另一個問題則是,不管我跟誰在一起,我心理都一直放不下四,五年前國二時喜歡的一個男生,我知道我們互相喜歡,但卻不適合在一起,也擺脫不了曖昧關係,每當我犯憂鬱時,我都會想到找他訴苦找他尋求安慰,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交往了三四個男朋友了,卻依然忍不住跟我這個同學偶爾的曖昧,我都開始覺得我是婊子了,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想聽看看作家H您的解答,謝謝!

H這樣說

這麼年輕就可以在感情路上擁有如此豐富的履歷,實在讓我有點受驚!看了妳生日後,才發現妳是個老靈魂,因此也就不覺得奇怪了。妳這種數字的人生,原本就是還帶著上輩子的經驗來的,所以比較早熟是正常。

但我想,就因為是如此,所以我們應該就是用大人的態度來討論妳目前的狀況。妳所謂有前任的小孩,而不是前夫,表示妳是自己生下一個小朋友,然後跟現任交往!其實這部份問題很單純。如果妳已經發現現任有問題,甚至危及妳的小孩,那些什麼跟家人見過幾次面,她母親希望什麼的,就都不是重點,因為妳要考慮的不只是自己結婚後的幸福,還包括了妳的小孩幸福!因此該分就分,不適合就放生。妳那麼年輕,完全不擔心不會遇到更適合的。

至於那個同學的曖昧,我是認為你們大可以敞開心胸來談談,交往看看都行。他今年適逢一個結束,等到明年你們可能真有機會可以交往看看!老話一句,妳還年輕,該嘗試的就嘗試,該放手的就放手,毋需糾結!

祝福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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