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H:愛情並不是「作用力與反作用力」這種物理現象!!

致H

網友問

H先生你好,我的故事有點落落長哦。我盡量簡化。

我們交往三年,最近剛分手。我們前兩年都很甜蜜,我一直以為已經度過前三個月的甜蜜期還能對對方這麼好,我們應該是真愛,但是等到同居後才發現很多問題。我們吵架越吵越兇,越吵越頻繁,最後我劈腿了。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我想起這段感情還是很難過,覺得遺憾。跟同時認識我們兩個人的朋友討論過,他們說覺得會有後面的問題是我自己太寵他,我想問H先生的就是,愛一個人不就是要願意為對方改變,為對方付出嗎?剛開始我對他好,他會感動會開心,後來視為理所當然反而指使我做事的時候我才會不開心。但是前面,我只是單純只想讓他開心,我從沒做過家事,到後來所有家事都是我做。甚至他每天洗澡吹頭髮也是我服侍,我不覺得委屈或怎麼樣,我喜歡可以為他做事讓他開心,我以為只要其中一方先付出,對方也會感受到然後回饋,這樣感情就可以一直越來越正向,可是沒想到後來他反而是覺得我越來越不貼心,不懂他下一步要做什麼,我哪裡做錯了?難道我以後跟人交往都要有保留嗎?

H這樣說

這篇文章我第一次看完的時候,有點不知所措。因為我實在很難確定這位讀者是否筆誤,把對方劈腿,寫成了自己劈腿。後來再看過一兩次前後文之後,我確定應該是這位讀者自己劈腿。然後我的腦海中就呈現一種很尷尬的狀態⋯⋯

原因是,這封信最後的問題,並不是要檢討這位讀者自己為什麼劈腿,而是要問我,是否以後跟人交往都要有所保留?!

因此我不得不針對前後兩部分來分開回應。來信內的後半段,妳提到「愛一個人不就是要願意為對方改變?」答案當然是錯的。真正相愛的兩個人,最好的狀態是兩個人都保持原來自我的模樣,但是卻依舊可以自在地一起生活。想要對對方好是出自自己內心的欲望。因為妳愛他,所以妳做了那些行為。但是這並不代表,對方必須因為妳那些行為,而有所回饋地做出其他相符合的動作。基本上,愛情並不是「作用力與反作用力」這種物理現象,愛的付出本來就是單向的,因為每個人表達愛情的方式不會相同。因此如果妳要問我,今後跟人交往是否要有保留,我認為不需要,妳也做不來。因為那可能就是妳自己呈現的愛情模樣,改也改不掉。妳或許可以說是這個男生不懂得接收好意,妳也可以把這個男生當作一個不適合自己的人。因為他對愛情的呈現方式,與妳預期的不同。

然後呢,我得說,不管妳的朋友怎麼解釋為什麼最後妳們會走到這個地步,包括妳自己劈腿的結果,這都不能掩蓋,妳才是破壞掉這場愛情的始作俑者。在檢討別人的行為之前,還是先看看自己內心,為何會有這種舉動比較妥當。雖然我從生命靈數上看得出,妳今年對別的男生充滿好奇,但這種行為,依舊不可取。

祝福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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