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身旁又有人離婚了!基本上只要是結婚過了幾年,兩人之間有了小孩(或是沒有小孩亦然),沒了性愛,那麼這段婚姻就會開始走上毀滅之路。原因很簡單,因為對男人來說,開始沒有床第之事,就是一種警訊。男人會因此告訴自己,這不是真愛。怎麼說?因為對男人而言,所謂的真愛,就是這個女人可以吸引自己一輩子,可以一輩子都讓自己有衝動,有做愛的衝動。因此一旦兩人之間少了這項化學反應的話,男人就會認為,這個女人不是自己花一輩子在找尋的女人,不管是否在婚姻內,男人都會用以下理由自己說服自己,「既然不是真愛,那麼我們就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別說是我要去找尋自己的真愛了,就連被我分開的妳,也多了機會去找尋自己的真愛,這樣,不是很好嗎?!」然而對於女性而言,真愛是在決定這個人之後就確定的事情,而不是在確定這個人之後,因為少了某些元素,這個人就不稱作真愛。
基於上述的現象,我常在想,婚姻真的是誤導人們觀念的一種形式。愛情早晚會變質,會弱化,因此找到一個妳當時候很愛的人結婚,其實基本上並不是一件最正確的事情,因為若干年之後,這個人,妳有可能不再那麼喜歡,又或者反過來說,這個人不再那麼喜歡妳的機率或許會更高些,那麼既然如此,當初在找尋結婚對象的時候,我們又為什麼要去尋找自己愛的人,而不是尋找適合自己的人呢?因為早晚有一天,兩個人終究會變成朋友,變成家人,變成沒有親密關係的室友。如果一開始,我們就和自己最好的朋友,最談得來的對象結婚,那麼是不是在最終愛情消逝的日子裡面,兩個人還能像是最好的朋友一樣生活著,一起從事彼此都喜歡的事情,一起去彼此都喜歡去的地方,彼此互相關心,不會互相傷害。如果觀念如此,那麼就算最後妳和另一半已經像是好朋友一般的時候,不管是哪一方,也不會把「沒有親密關係了」當作離婚的原因,進而去尋找那個不存在的「真愛」,離婚,也就減少了。
但事實上,世人都鐵齒。
多數人都認為自己可以找到自己最愛的人,並且這個人也把自己視為最愛,然後打從心底以為兩個人可以在愛情磨光之前,培養出一種兩人可以扶持到老的相處模式。殊不知就算妳可以將自己修行到一種「不管老公多麼不解風情,生活多麼低品質,自己都可以忍受」的地步,但是另外一半對於不願意堅持下去的標準,卻是低得嚇人。同樣身處男人陣營的我,不得不承認,要結束一段婚姻的理由,男人通常非常簡單,因此我多麼希望,改變大家的結婚觀念,不要,輕易,被,男人,騙了!因為男人在騙妳的同時,常常也是在欺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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