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H:我知道很難,但可否不要讓妳的欲望說服妳的愛情呢?

作家H的兩性見解

去學校演講的時候,不少學生會問我一個每個時代都會被提到的問題。

「請問,愛一個人好,還是被一個人愛好?」在面對年輕人的時候,關於這個問題,我總會說得很多,好似不同狀況有不同解答,或許是因為我心中暗自認定,這個年紀,並無法真的體會愛情。然而在我內心,我自己是有一個堅持的答案。

那就是,愛一個人,才好。

或者,我應該把這句話改寫一下。應該說,「愛一個人,對我而言,才是愛」。被一個人愛,那不算愛,那叫做需要,叫做欲望。如果兩者必須擇一的話,我認為在愛情裡,前者才是正解。在現實裡,為了自己,後者則變成一種藉口。什麼愛一個人比較辛苦啦!被愛才是被疼!對我來說,那都是需求,都是欲望。

真正愛一個人,是為了對方好。想讓對方獲得好生活,而不是在意自己的。單方面聽起來,這似乎辛苦死了,也笨透了!然而如果你愛上一個人,而對方也愛你的話,那麼兩個人,就都是為了彼此著想,兩個人都愛人,也都被愛著。

那得有多難!?

是呀,非常難。那也是為什麼「愛」有那麼珍貴!為什麼不管是同性異性戀,只要是真愛,都應該要得到祝福的原因。

然而這個世界變了!很多人心裡面的欲望太過於強烈,因此說服了心中所謂的「愛」。「他必須年薪百萬以上!」「他必須身高180cm!」「她的胸部得要有C罩杯⋯⋯」等等,類似這類念頭,都是欲望,都是需求,都是屬於滿足自己的部分!那不叫愛。

真正的愛情不是因為他可以帶來什麼好處!而是因為妳愛他,妳想替他帶來什麼好處!當然,當妳發現妳愛他,妳處處為他好的時候,但是對方並沒有想要為妳好,卻只是在接受妳帶來的好處,那麼,對方就恰巧落入我講的狀況當中。那是他的需求,他的欲望!而他明知如此,卻不願意分手,就代表,對方的愛情,已經被欲望給說服了!

因為習慣,因為依賴,因為寂寞,因為有房,因為有名,因為外貌,因為家世,因為存款,因為職位,因為距離近,因為能接受自己離過婚,因為到了這把年紀還有人願意娶,因為再繼續挑下去就無法懷孕,因為再一個人生活的話就可能孤苦無依到老,因為和這個人在一起的話可以分擔我的負債,因為和這個人結婚生小孩可以彌補我的DNA⋯⋯因為,我的欲望說服了我的愛情,所以我選擇了他⋯⋯

⋯⋯那不是愛情⋯⋯而這樣的關係,會因為妳的另外一種欲望更強烈時,崩離,瓦解⋯⋯男,女,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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