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您好。抱歉打擾您了。我是個不知道婚姻究竟是什麼意義人妻,95年5月結婚至今,已有一雙兒女,從第六年發現對方多次外遇至今仍未改變,對象已難以一一細數。外遇後檢討自己究竟是什麼地方做錯了?直到後來才明白,不是自己不夠好,是做得再好對方依舊外遇偷吃。提告過一次,開庭對方在檢察官面前說他自己單親家庭長大,不希望孩子跟他有同樣的家庭背景,他說他不離婚,我真的難以理解。從一開始憤怒、幾次的原諒到後來的無感麻木,只能怪自己咎由自取、姑息養奸。打理好夫家的公司,下班後照顧小孩,對方依舊過著單身生活,到處騙單純女孩的偽單身。外遇後的相處,我的生活已不再繞著對方打轉,各過各的,把對方當家人,開始安排自己的活動,同時也沒忘記自己身為人母的責任。只是一直在思考,不求對方忠誠的婚姻生活到底有什麼意義?難道真的要一直糾纏到進棺材的那天?求解⋯⋯
H這樣說
妳問「不求對方忠誠的婚姻生活到底有什麼意義?」我只能說,除去妳和他之間的夫妻關係之外,這樣的婚姻生活,就只是在維持一個所謂的「家庭」罷了!然而事實上,我認為「家庭」的存在,並不在於是否住在同一個屋子內,也不一定要在婚姻關係內,婚姻保證的是一個法律內的關係,它並不會確保妳的心理安全。因此如果妳要問我的建議,我只會勸妳離婚。即便離婚了,妳的兒女們依舊擁有一個家庭,更重要的是,他們得以因此看見一個心理更健全的母親。甚至是和有著不停外遇行為的父親,稍微的隔開一些距離。如果妳這樣想的話,或許妳會更加願意,積極去進行離婚這個動作。(別讓對方把單親家庭這個因素,拿來當作自己外遇偷吃的原因)
當然也有案例是先生偷吃到最後,總算有一天迷途知返,回歸家庭。然而大部分都是要到先生已經人老珠黃,或者是身體缺殘,又或者是被外面的感情傷到遍體鱗傷,那也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
再看看你們的數字流年,基本上今年開始妳已經完全在過妳自己的生活,而不管是不是名義上的離婚,對他來說,他也已經當成自己是離婚的偽單身。其實今年是最適合確認這段關係的時候。如果妳問我意見,我會希望妳開始將財產或是權利義務劃分清楚,做好下一段人生的準備。
祝福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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