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問
H你好。我今年34歲,女友29歲。我和女友交往兩年了。
我和女友昨天在海邊看日出,我們在海邊散步,走著走著,我踩到一枚生鏽鐵釘,鐵釘直穿腳板,流血了。我的女友看到我的腳流血了,第一句話就是:為什麼你那麼不小心。我想要回房間沖洗傷口(我們的房間很靠近海灘),女友回我:「要回去洗?等一下錯過了日出怎麼辦?拍不到日出了。」當下我腳板的傷不痛了,心卻流血了。H,如果你是我,你會怎樣?
H這樣說
這封信直接問我的反應,我覺得很有趣。基本上,我會怎樣做,其實也不等於適合你的答案。但既然你問了,我想,我們就來聊聊吧!
我的第一個反應是,如果我是你,這事情根本不可能發生。為什麼?因為我不可能和一個這麼不懂得體貼對方的女生交往,更何況,還交往了兩年⋯⋯但,我並不想告訴你這就是正確答案,因為在這背後,或許存在著很多不同的原因,才會造成這個女生變成這樣的個性。或許在兩年前,你們剛開始交往的時候,她並不會這麼不善解人意,或許是因為你過度寵愛她,才造成她現在會這麼沒有同理心的反應。又或許,她的健康知識極度不足,她並不知道這樣的傷口不趕緊處理,有可能會感染,又或者,這個傷口其實沒有你形容的那麼嚴重,在她看來,只要用口水擦一擦就可以繼續去看日出也不一定。又或者,這個日出對你們或是對她來說,有著極重大的意義,那是就算拼了犧牲掉你的老命,也都一定得要去看的景色,一定要拍的照片!?
總之,如果你認為可以合理化她說出這段話的原因,你就繼續與她交往,這也沒有什麼不行。
當然,我知道你的感受,也知道你想從我這裡得到的答案。對,除了我上面寫的那些硬掰的理由之外,你最直接想到的,可能就是:一,這女人根本不夠愛我。二,這女人的個性自私到會傷人。所以,你希望我告訴你,那就分手吧!是嗎?可是我說過了,這種答案,根本不是別人可以給你的,而是你自己的感受。
這世界上有多少情侶是明知道對方不是個好人還在一起的,有多少情侶是明知道對方不夠喜歡自己還在一起的,原因是什麼?原因就是,在愛情裡面,本來就不可能平等,本來就不可能完美。你要和一個個性不好的女生交往,那其中的酸甜苦辣,有誰管得著嗎?就像說,我要和一個各方面都完美的女生分手,這裡面的五味雜陳,我又有必要向誰報告嗎?
結論就是,你絕對可以因為發現對方的缺點和對方分手。但是,請你千萬不要拿這個問題來問別人,更不要參考別人的答案,因為那都不會是正確的。試問,難道沒有人心甘情願為了心愛的女人要去看日出最後因為細菌感染而死去的嗎?你要說那人有病?那人或許會告訴你,這就是愛情!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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