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臨檢。」伴隨著敲門聲而來的,是一句令人聽了不甚愉悅的話語。話雖如此,我那不成材的男朋友,還是得要心不甘情不願的去打開房門。
這不成材的男朋友叫作阿鞭,不是他的名字裡面有個「鞭」字(如果真的有,可能還比較酷一點),而是他的英文名字叫做Ben,於是我們仿效香港的叫法,就成了阿Ben,也就是-阿鞭。
阿鞭是個很平淡無味的男人。不只是他的工作無趣(他是一名公務員),重點是他的人本身更沒意思。他常常帶我出門在車上晃了兩個小時,卻還不知道要去哪裡,或者是興高采烈的提了一間餐廳,說是最近很火紅的地方,然而,卻是一間網路上在兩年前已經紅過的店。
準備一份我已經不想要的過季商品,或者是帶我去看一部人多到爆炸,還要排隊兩三個小時才買得到票的爛片(是不知道可以網路訂票嗎),或者是在我姐妹淘聊天的時候,忽然插進一句完全不好笑的話。
這一切,真的很無趣。可怕的是,我也這樣和他交往了三年。
好不容易,他今天心血來潮帶我到一間聽說是新開的摩鐵,說是希望可以轉換一下我對他的印象,倒楣的是,才進來沒多久,衣服都還沒脫的情況下,我們就遇到了臨檢。
「麻煩身分證給我……」警察講話的口氣,制式化地像個機器人。於是我和阿鞭各自拿出我們的身分證,交給了這位人民保母。
「請問這位先生,她,叫做甚麼名字…」警察手指著我,感覺上就像是在說我是個妓女,而阿鞭是來買春似的。
「她叫作…花花……」我這男朋友回答得更搞笑了。講全名好嗎?不知道人家就是來查賣春的嗎………
「講全名好嗎?」這時候似乎連警察先生都對於阿鞭感到不耐煩了。
「ㄟ…全名,全名是……」毀了,鞭先生,可否不要在這時候當機嗎?這樣聽起來真的就像是我來賣春的呀…花花,好死不死,我的小名怎麼這聽起來像是花名呀……
「他叫作林平之……」我急忙插嘴。
「我是問他,不是問妳……」警察回。我當然知道,我只是爭取一點時間讓阿鞭恢復冷靜,進而想起我的名字罷了。
「啊啊…她叫作……岳靈珊……」總算,我這笨男人總算是想起來了。
「林平之,岳靈珊……那,令狐沖有來嗎?」警察竟然還能開玩笑,令人生氣的是,阿鞭在這個時候笑了,那笑容看起來像是個智商不足的小朋友。
「警察先生,你只要對照我們身分證上面的名字對或錯就好了吧?管我們叫甚麼名字…」我有點不高興。
「小姐,就算知道了彼此的名字,也不代表你們兩個沒問題唷,如果妳要一直用這種態度對我,我也不會善罷干休……」警察竟然開口威脅我了。
「好啦,我不講話呀……」一瞬間,我像是想到了會有甚麼樣的後果,我這時候認為「識時務者為英雄」,我還是低調些好。
「妳,先跟我出來……」警察指著我,要我到房間門外。我清楚,他是打算要各別問話,以免我們套招。
我當然只能照作。
在我走出房間外,站在走廊上的時候,警察先生開始詢問我。
「你們,怎麼認識的?」
「同事介紹……」
「在餐廳,還是?」
「KTV…」
「認識多久了?」
「三年…」
「這間摩鐵第一次來?」
「對,第一次……」
………………
…………
……
就這樣,問完了我的話之後,警察再次把我帶進房間。
「你們,怎麼認識的?」
「同事介紹…」
「在甚麼樣的場所?」
「KTV…」
「認識多久了?」
「三年又兩個月零九天……」
「這間摩鐵第一次來?」
「對,第一次……」
「…你們,有打算…結婚嗎……」警察從這時候開始的表情顯得很奇妙,因為他講的很生硬,背後卻好像有著一股,不得不問出這句話的沉重壓力。
「有…」
「甚麼,時候……」警察的頭有點低,這時候的他,忽然從口袋當中拿出了一枚戒指,交給了阿鞭。
然後,阿鞭就這樣在房間內,跪了下來。這,真的出乎我意料之外。
「花,我們交往了這麼久,我知道妳一直嫌我不夠有趣,因此,我希望這求婚的意外,可以讓妳覺得開心,這位警察,是我從美國回來的好朋友,我特地找了個妳沒有見過面的人幫忙,希望,這有讓妳驚喜,也希望,我們可以永遠走下去,讓我,照顧妳,一輩子……」阿鞭說得超級誠懇,我理應,感動落淚。
但,我沒有……我只是和警察對看著,眼神裡充滿著不知所措……
時間回到五分鐘前。
在我走出房間外,站在走廊上的時候,警察先生開始詢問我。
「你們,怎麼認識的?」
「同事介紹……」
「在餐廳,還是?」
「KTV…」
「認識多久了?」
「三年…」
「這間摩鐵第一次來?」
「對,第一次……」
「如果之前有被登記過,發現妳不是第一次來的話,妳就有麻煩唷……」警察這時候還很輕鬆的開我玩笑。
「…ㄟ,好啦,這間不是第一次,是第二次了,上一次也是遇到警察臨檢……」
「你們,算倒楣啦……」警察笑說。
我猜想,一直到這個時候,這位阿鞭的好朋友兼假警察還是以為,我是和阿鞭來這裡兩次,被臨檢兩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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