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先生,想請教您
1.是不是不管什麼原因動手打人就不對,不管男生女生;縱使他做了無可忍受的事情比如:人家熬夜加班一天沒睡三小時,還被鬧不能睡,也不能動手?
2.原生家庭影響不是絕對但一定有影響?男友家族的女方嫁來的都依附在丈夫的事業裡面,比如:丈夫開小吃店,老婆就是幫忙做吃的。但這樣對嗎?為何女生不能做自己想做的?為何總要依在男人那,男人一句「沒有我妳也搞不起來啦!」多委屈,沒人替女生想像生了娃,放棄自己想做的事情也不是全職家庭主婦,資產也沒登記自己名下,我目前在中南部真的替這些女生覺得⋯⋯⋯⋯在北部這些事情是不太可能發生的,好歹最低保障是房子登記自己名下不然吵架這麼一句「沒我妳不能活啦!妳出去沒人要啦!妳就認命幫忙我」多麼替女生覺得不值 是不是也因此一堆女強人不想走入婚姻?!
H這樣說
這次的來信並沒有附上任何生日,看來純粹只是想要討論兩性之間的議題。兩個問題我分別回答。
1,「動手打人就不對,不分男女?」基本上這句話是成立的沒有錯,畢竟再怎麼難聽的話語,也不構成任何一個人可以動手的理由。或許有些人會說理智線真的斷裂,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時該怎麼辦?如果妳真的是這種情況的人,就代表自己還不夠了解自己的底線在哪。一旦知道自己有可能做出失控的行為,建議妳在還沒找出可以緩解自己情緒的方法之前,請儘速離開現場,因為這決定不但是保護對方,更是保護妳。只要妳一動手,是有很多種後果得要承擔的。包括對方也可能還手的更厲害,也包括妳一動手就造成對手的嚴重損傷,或者是後續的法律責任,這些都是對雙方可能造成不可逆的傷害的行為。
2,妳提到一種「嫁雞隨雞」的概念。其實不管是在中南部或是北部,這種觀念都已經逐漸被取代了。唯一不同的點,應該是說在臺北或是都會區裡面,女性可以得到的工作機會相對來說比較高,甚至薪水也不會比男性低,也因此,不管是結婚的夫妻,或者是交往間的男女,都不需要因為要配合男方的工作,女性就得放棄自己的生活。其實妳提出的問題,在我看來雖然已經是很稀鬆平常的事情,但我相信,還是有很多數的人,被傳統的觀念給困住。原因在於從前的男人工作機會比較多,女人相對弱勢,因此女性來配合男性,感覺上是合理的。但這並不應該讓所有人都認為,這就是常態。以兩個男女一起生活的基礎點來看,互相配合並且創造最大利益是一種討論的方向,但另外更重要的一點在於,在這個過程當中,男女雙方都應該擁有適合自己,並且自己熱愛的生活方式,這樣才能保持感情健康,因此妳的問題的答案,其實應該是要打破性別迷思,在相互溝通之後,找到最適合兩個人一起生活並且可以創造最大利益的生活方式,才是真正的解決之道。至於女強人是否因此不想走入婚姻?的確,如果大部份男人嘴巴上說得一口兩性平等,心底深處還是在意女性太強的話,的確還是會影響女強人的感情路!
祝福妳。
PS:想要詢問H關於感情方面(工作,人生亦可)問題的人兒,可以將自己的故事經過(儘量在500字內)私訊在H臉書粉絲專頁(搜尋「作家H」),方便的話留下兩人的西元出生年月日(po出時會刪除),就有機會在專欄中看到解答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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